卫生计生委日前起草了《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(送审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送审稿,在电影、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,由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,给予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。(11月25日新文化报)
对于卫计委上述控烟,有预测在今后的影视作品中,嘴叼一根烟猛吸一口,“烟雾缭绕中,是一双忧郁的眼睛,还有略显沧桑的胡茬—类似的吸烟镜头”,恐怕不能再在屏幕上出现了。
无疑,吸烟有害健康成为全社会的共识。在此背景下,卫计委出台相关条例控烟很有必要。根据中国控制吸烟协会统计,2009年度票房前40名国产电影,其中的31部电影总计有524个烟草镜头;2009年度收视率最高的30部国产电视剧中吸烟镜头更是多达2561个。鉴于一些影视剧作品中有烟雾缭绕的镜头,广电部门出面管一管,的确也有这个必要。但是,是否有必要搞一刀切,值得商榷。
文艺源于生活、高于生活。吸烟是一个客观存在,且不说当今中国烟多,包括、在内的一些老一辈家吸烟也是史实。一些历史题材的影视作品为了剧情的需要,适当安排一些吸烟的镜头,我觉得无可厚非。
不错,影视剧具有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,一些镜头,有可能对青少年产生负面的影响甚至危害。因此,任何国家都有严格的审查制度。但是,这个尺度如何把握,却是值得研究的。比如,比吸烟更为严重的吸食鸦片,这类镜头影视作品中也经常看到,广电部门要不要管?再比如,醉酒驾车后果也很严重,影视剧作品中的相关镜头要不要剪掉?枪杀、打斗场面非常,战争题材的影视剧是不是一律禁拍?显然不现实。
环顾我们的四周,现实生活中可谓处处是烟枪,影视剧里的那几个可怜的吸烟镜头,完全可以忽略不计。有报道称,在电视剧《新上海滩》中,香烟成了黄晓明饰演的许文强须臾不离的“伙伴儿”,其吞云吐雾的形象也在当时成为很多观众模仿的对象。这完全是夸大其词。谓予不信,卫计委可以做一个大规模问券调查:有几个烟民是因为看了电影电视开始抽烟的?
控烟的关键不在影视作品,而在于严控吸烟本身的法律制度,必须从源头上治理。比如,烟草企业该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?烟草专卖店该做什么、不能做什么?烟民本身又该做什么?至于说其它的,我认为都是次要的。
中国人想做的事,没有一件是做不成的。控烟,总比反要容易许多吧?为什么总是看不到显著成效?说白了,我们缺乏的不是控烟的法规,而是控烟的决心。近年来,地方版的控烟条例陆续出台,以立法形式明确了电梯、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室内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烟。但成效不容乐观。《南宁市控制吸烟》实施后,记者探访发现,在车站、网吧、餐馆等控烟场所,依然存在吸烟重灾区。个中原因,更值得各方反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