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献之(344年-386年),字子敬,小名官奴,汉族,祖籍琅玡临沂(今临沂市兰山区),生于会稽山阴(今浙江省绍兴市)。东晋著名书法家、诗人、画家,书羲之第七子、晋简文帝司马昱之婿。
王献之少负盛名,才华过人。历任州主簿、秘书郎、司徒长史、吴兴太守、中书令等职,为与族弟王珉区分,人称大令。他先后娶郗道茂及新安公主司马道福为妻。太元十一年(386年),王献之病逝,年仅四十三岁。隆安元年(397年),追赠侍中、特进、光禄大夫、太宰,谥号宪。
王献之自幼随父书法,以行书及草书闻名,但是在楷书和隶书上亦有深厚功底。与其父王羲之并称为二王。并有小圣之称。还与张芝、钟繇、王羲之并称书中四贤。张怀瓘在《书估》中评其书法为第一等。
王献之字子敬,小名官奴,为王羲之第七子。他少负盛名,高超不凡,放达不羁,虽终日在家闲居,但形貌举止并不显得懒散,才华气度超过时人。
王献之一生的书法艺术并不守旧,且与父不同,字身喜带长形。王献之家学渊源,学习勤奋。其诗文书法,为东晋后起之秀。他笔下的草书,下笔熟练、润秀、飞舞风流,不亚于父亲王羲之,父子合称二王。
王献之自小跟随父亲书法,胸有大志,后期兼取张芝,别为一体。他以行书和草书闻名,但是楷书和隶书亦有深厚功底。由于唐太并不十分欣赏其作品,使得他的作品未像其父作品那样有大量留存。名作《洛神赋十三行》又称玉版十三行。前人评论王献之的书法为丹穴凰舞,清泉龙跃。精密渊巧,出于。他的用笔,从内拓转为外拓。
他的草书,更是为人称道。俞焯曾说:草书自汉张芝而下,妙人神品者,官奴一人而已。他的草书墨宝有《鸭头丸帖》、《中秋帖》等,皆为唐摹本,他的《鸭头丸帖》,行草,共十五字,绢本。清代吴其贞在《书画记》里对此帖推崇备至,认为:(此帖)书法雅正,雄秀惊人,得天然妙趣,为无上神品也。他的《中秋帖》行草,共二十二字,神采如新,片羽吉光,世所罕见。清朝乾隆将它收入《三希帖》,视为国宝。
王献之学书和他的父亲一样,不局限于学一门一体,而是穷通各家。所以能在兼众家之长,集诸体之美的基础上,创造出自己独特的风格。终于取得了与王羲之并列的艺术地位。书迹有宋米芾临的《中秋帖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