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3月5日热线消息(记者赵磊实习生闫霞)高密市老城区三栋高层楼房延期交房近两年,开发商与业主签订合同写明交房时间为2011年4月30日,结果业主到现在都没能拿到房子钥匙。5日,不少业主诉苦,延期交房耽误太多事,而售楼处一直在拖。
“一拖就是两年,耽误了我太多事儿了。”5日上午9点,开公司做金融生意的吴先生对记者诉苦。2009年,他以妻子和姐姐的名义,从电影大厦楼盘买了三个写字间,他是第一批购房的业主。电影大厦位于高密市人民大街(顺河至利群之间),是老城区市中心,而电影大厦的三栋30层的商品房成为附近的最高建筑。当时的房价为3880元/平方米,三套房子总面积190多平方米,房款为75万多元。2010年2月3日,吴先生与开发商签订合同,合同写着交房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。
“现在延期交房的很多,一般拖个半年左右,我也就认了。但是,开发商从2011年五一就开始拖,一直到了现在还没交房,都快两年了。”吴先生说,他从2009年从银行贷款20万,期限是8年,如今已经还了3年,但是房子却还没见到。
吴先生和妻子一起做金融生意,最近几年发展的比较好,所以他也想着多做一些项目。原本,他买下写字间就是为了有个新的办公,但是房子迟迟不能交房,让他耽误了很多事情。“现在这个地方,吕后的情人即使想把生意做大也不行,客户来了都没坐的地方。”吴先生说,他租的门头房租金从一万涨到了两万,原本他准备再租半年就搬家,结果延期交房导致他又连着租了两年。
另外,吴先生提出,合同写着的违约金也有一些问题。90日之内违约金是总房款的万分之一/天,而90日之后的违约金看不清是万分之一还是万分之二。“‘二’下面这道横,跟下划线重合,但是又断开,说成一也行,二也行。”吴先生算了一下,即使按照万分之一的违约金,开发商也应该赔付给他五万多元。
业主李先生和周女士也面临着同样的问题,购买的商品房不能如期交付,他们迟迟不能住进新家。“就希望开发商能尽快交房,不过看样子交房还是遥遥无期。”李先生说,3月3日他去售楼处询问,对方告知再有两三个月就能交房,“跟他们之前拖延交房日期的说法一样。”
3月5日上午10点多,记者在电影大厦外部看到,三栋商品房已基本完工,但是楼下还留有部分建筑垃圾。记者从楼下的大门向里看,楼内的地面还未全部规整,里面空空如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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